本报北京12月24日讯记者杨傲多正在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下午首次分组审议了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出取消尸体、骸骨入境、出境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项目,有利于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
一些委员提出,现在草案中提出修改的理由是减少行政审批的项目,那为什么那么多的项目没有减少,偏偏要减少这个,很值得研究。如果放松了对尸骨的管理,大量的挖坟盗墓,贩卖尸骨就有可能会泛滥,如何制约此类问题是我们要考虑的。
杜宜瑾委员说:“建议在这一点上做相应的调查。如果事先不需要审批了,将来可能会出现这种商人,挖了尸骨出境贩卖,以取得暴利。现在草案中只是说减少行政审批,这是一个理由,但是不是最重要的呢?”
李元正委员建议,国务院在人大常委会批准这项法律修正案后,正式下发一个通知,提出严格管理,以防发生问题。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孙诚谊认为,不仅要求尸体有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和防腐证明材料,还要有一个更关键的疾病证明材料。尤其是一些烈性传染病,人虽然死亡了,但是尸体里还有病原存在,这会给运输的过程和运输的国家产生危害。所以建议考虑加上“提供疾病证明材料”这个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