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做好今后的政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在即将到来的新的一年里,政法部门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的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成为全国各级政法机关热议的话题。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书记一致表示,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更好实施,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增强,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撰文/本报记者徐伟 摄影/本报记者王建军
王安顺 (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957年12月生,河南辉县人,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地矿部华北石油地质局副局长兼吉林石油指挥所主任,地矿部石油海洋地质局副局长兼东北石油地质局局长,地矿部人事司副司长、司长,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司长,甘肃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上海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上海市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北京市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保持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使政法工作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拥护者、践行者、捍卫者。
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保障和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实现政法工作自身又好又快发展。要立足于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分析和把握首都政法工作特别是奥运安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要以奥运安保为中心,明确维护稳定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政法机关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工作,为奥运会成功举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以“迎奥运、强素质、树形象”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向世人展示首都政法队伍公正、文明、亲和的形象。
杜玉林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1950年6月生,山西河曲县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繁峙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代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雁北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大同市委副书记、市长,临汾地委书记。2001年起,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6年11月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我们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创全省政法工作的新局面。一要增强政治意识,高举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要毫不动摇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维护和捍卫这面旗帜。二要增强大局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当前的大局。政法机关的工作一定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制环境。三要增强民本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警民关系。要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机制,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本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四要增强党建意识,抓好班子建设,带动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王其江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4年10月生,河北黄骅人。曾任沧州市委常委、海兴县委书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河北省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6年2月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检察长、党组书记。2006年11月任河北省委常委、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政法委书记。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基本支撑,以党的建设为政治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格局。这五大建设都与政法工作息息相关。明年,我们将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手段作用,依法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三是改进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由以社会防范控制为主的治安管理向城市统筹规划、综合服务和管理转变,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转变,努力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高全社会法律素质。五是围绕营造清廉高效政务环境,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六是加强执法管理和队伍管理工作。
散襄军 (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4年6月生,湖北襄樊人。曾任天津市自行车厂团支部书记,天津大学党委常委、团委书记。1985年11月起,先后任天津市团市委书记、市青联主席,天津港保税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塘沽区委书记,市外经贸委主任、市委外经贸工委副书记,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副书记。2001年7月起,任天津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2007年6月,任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
当前,天津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市正以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我们要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思路举措,切实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积极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人民群众,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平安天津建设,更加富有成效地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杨焕宁 (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7年生,山东安丘人。曾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2005年1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做好政法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以此为指导,站稳立场,把握政治方向,明辩大是大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其次,做好政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所有政法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支持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发挥政法工作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正确把握和处理政法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的关系、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的关系、完成现实任务与加强基础工作的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使政法工作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实现政法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做好政法工作,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政法工作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努力破解长期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使政法工作真正体现把握规律性、时代性并富于创造性。
邢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2年3月生,内蒙古土左旗人。曾任包头市石拐区委常委、副区长、副书记、区长,伊克昭盟副盟长、副书记、盟长、盟委书记、盟人大工委主任,鄂尔多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2006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我们要深刻领会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一要着眼于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政法工作中的新情况,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把边疆稳定作为国家稳定的大局谋划;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把平安建设纳入到经济建设的大局中去推进;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有效预防、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发挥好首都北京“护城河”的作用,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做好各项工作。二要着眼于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稳定。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衔接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对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化组织的管理。三要着眼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适应新形势、推出新举措。
李峰 (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3年生,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01年10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2002年3月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2002年5月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辽宁政法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以深化“争创全国综治工作先进省”为载体,推进平安创建,完善社会管理;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升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整合工作资源,夯实发展根基;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增强工作本领,提高整体素质,全面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实现全面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居乐业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李申学 (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0年8月生,河北乐亭人。曾任长春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直机关工委书记。2007年5月任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形势下,政法工作肩负更重大的责任,对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承担更重要的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做好明年的政法工作。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明确政法工作的方向。二是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造性地谋划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三是要强力推进重点工作,结合实际,明年重点要加强平安吉林建设,加强服务大局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活动监督,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徐立全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1956年2月生,安徽合肥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党组书记,宿县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等职。2005年5月任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明年安徽省政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平安安徽”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政法队伍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具体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着眼于“三个最大限度”,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二是着眼于维护公平正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着眼于建立权威高效的司法体制,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四是着眼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五是着眼于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互相配合又依法制约的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吴志明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2年2月生,江苏扬州人。曾任上海铁路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上海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02年6月任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我们要围绕党中央对上海提出的“四个着力”、“四个率先”
和建设“四个中心”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奋斗目标,把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放在维护稳定的首要位置。要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基本要求,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的权威,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工作主线,着力整合基层工作资源,推动形成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以平安建设为重要载体,着力加强以信息化为抓手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以人口管理为核心的社会管理,确保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保障,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政法工作的全过程,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政治立场,指导政法实践,推动政法工作。
林祥国(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0年8月生,江苏赣榆人。曾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盐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江苏省委统战部部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06年1月起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我们要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标准上推进政法工作新发展,努力建设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的新江苏。一是在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做到“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深化“大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抓紧建成攻防兼备、实战高效的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形成防范打击犯罪的“天罗地网”;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和治安防范力量建设,促进基层力量和资源整合,夯实政法工作的发展根基;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管理体制和方法,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二是在更高水平上扎实推进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的法治江苏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以更高的标准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王辉忠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1956年2月生,浙江义乌人,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曾任义乌县委副书记,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党组书记,舟山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浙江海洋学院党委书记,舟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等职。
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紧紧围绕“平安浙江”建设,牢固树立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是最大政治的理念,大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抓住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夯实基础,增强实力,激发活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要着力整合力量,不断健全基层基础工作网络体系。在继续提高基层政法单位实力的基础上,把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室的平台做强,整合力量,形成合力。二要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基层基础工作热点难点。针对浙江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一些先发、早发问题,坚持从基层基础着手,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效。三要突出公平正义,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服务功能。把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坚持执法为民,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善于运用法律保障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柏继民 (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4年5月生,山东东平人,中央党校研究生文化。历任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2005年12月任省委常委。2006年1月任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2007年6月任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法综治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突出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这条主线,抓好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两个载体,服务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三个发展,把握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服务大局、建好队伍四个方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具体来讲,要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执法的水平;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着眼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以推进政法文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建设的水平;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不断提高领导驾驭政法综治工作的水平。
鲍绍坤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1950年1月生,湖北汉川人。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厦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2年1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2年7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6年7月起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福建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队伍建设为保证,做到“五个着力”:着力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中央对台工作大局多做贡献;着力“三个最大限度”,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着力加强以人口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既严格管理,又热情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着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筑牢第一道防线,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舒晓琴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56年9月生,江西靖安人。曾任共青团宜春地委副书记,万载县委常委、副县长,高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宜春地委委员、宜春市委书记,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2001年12月任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江西将在五个重点上抓好落实:一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政法工作,从现阶段的特征出发,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二是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主线,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平安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三是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切实以看得见的方式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四是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坚持抓党建带队建、抓两头带中间,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永葆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五是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为保证,切实维护法治权威,加大政法监督和保障力度,为政法机关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