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4日讯记者杨傲多正在北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3日下午分组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修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是必要的,也是及时的。此次拟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既符合国情、顺乎民意,又适应了当前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的情况,也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
一些委员还建议,这一标准还可以提高。
南振中委员说,“近年来,我国工薪家庭因衣、食、住、行费用不断增加,已经感到经济拮据。为民生计,如能将减除费用标准再适当调高一点,群众会很高兴。”
任茂东委员认为,从1600元调到2000元的标准仍然偏低。“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更加体现照顾中低层收入群体的政策调整意图。此外,任茂东委员建议国家应该尽快建立综合性和分类性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的制度。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吴明楼认为,2000元起征点的标准太低,应该调到2800元或者3000元。另外,草案没有把家庭总收入考虑进来。如一个家庭一个人拿工资4000元,养活三口人,与一个家庭三口人每人挣4000块钱,也要交一样的税,这不公平。草案应该考虑到这一点。
万学文委员给大家算了一笔账:今年我国财政收入比去年增加1.2万亿元,比年初3月份审查的预算增加7000亿,达到5.1万亿元。而税务减少的300亿是5.1万亿的千分之六,1000块钱拿6块还给老百姓,并不多。建议减除标准定为2400元,只让20%的国民交个人所得税,这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