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91.39%的人认为我省的环保执法力度需要加大。
62.8%的人认为目前环保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法不严。在回答“您认为现阶段解决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的主要手段应该是什么?”时,84.56%的人认为应该强制关闭污染企业。
环保执法力度不大、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是长期困扰环保部门的一大问题。比如,有些项目生产设施一再扩建。环保设施一直缺项,按照法律规定就应该予以强制关闭,但环保部门没有这样的权力;有些限期治理项目限而无期,长期超标排污,依法也应该关闭,但环保部门同样没有这样的权力。环保部门向政府提出申请,不是遭到拒绝,就是久拖不决。
造成环保执法软肋的原因主要有五点:
一是企业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一个投资几千万元的违法上马项目,关是关不了,罚款最多100万元,企业完全不把环保法律法规放在眼里。
二是环保法律法规存在“软肋”:规定的处罚措施不具体,操作性差,难落实,在关停企业的时候缺乏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拆除销毁设备等法律规定;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决定权在当地政府,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地区,政府不愿意下达决定,有的甚至只发空头文件,应付检查;对于拒不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环保部门缺乏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
三是环保体制不顺。“站得住”的“顶不住”。目前,环保系统上下级之间只是工作上的指导关系,地方环保部门直接受当地政府领导。在这样的体制下,环境执法很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掣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这已经成为基层环保部门一个普遍现象。
四是机制不健全,执法能力弱。在机制方面,缺乏部门联动长效机制、事前监督机制、奖励机制和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环境执法的能力总体上还比较薄弱:装备差、监控手段落后、人员少而且素质参差不齐、经费难以保障。
有关专家建议,加强环保执法,必须加强环境立法,尽快修订已不适应现代经济体制的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进行环保行政体制改革,理顺环保系统与同级政府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要赋予环保部门更多的执法手段。目前,环保部门只有行政处罚权,而不具备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强制手段,这是影响执法效果的重要因素。要加强部门联动长效机制、监督机制、奖励机制和公众与媒体参与机制。此外,还要加大环保投入,解决环保部门自身能力建设较低的问题。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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