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近日,从省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获悉,朔州市朔城区马家梁煤矿在省调查组的督促下,已将所欠省煤炭发展基金悉数还清。
为进一步引申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保护国有资产省纪委、监委领导针对煤炭发展基金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挤占挪用、债务悬空、推诿扯皮等问题作出批示,要求对筛选出的重点问题认真调查,依法依纪处理。
根据省纪委、监委领导的批示精神,省纪委、监委执法监察室会同省国资委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朔州市朔城区马家梁煤矿拖欠省煤炭发展基金贷款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马家梁煤矿在朔州市建井公司承包期间,于1999年9月以建井公司名义借贷省煤炭发展基金20万元,用于改造马家梁煤矿筛选设备,合同约定本息要在2001年12月底前还清。2001年5月,建井公司退出承包后,所借贷省煤炭发展基金债务悬空,调查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理顺了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目前,马家梁煤矿已全部偿还了拖欠6年的省煤炭发展基金本息合计26.44万元。同时,朔州市部分煤矿借贷的省煤炭发展基金本息166万元也在调查组的督促下全部偿还。
现阶段,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已进入攻坚时期,此项工作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省煤炭发展基金清理检查工作领导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省级煤炭发展基金核查工作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高浩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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