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荣君通讯员志安)前天,公安北辰分局在对本辖区闲置厂房、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地毯式检查时,发现外环线刘安庄跨线桥下左侧不远处有两排仓库。检查民警找到仓库主人王某某、赵某某,打开库门发现房内堆满了烟花爆竹,其中还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燃放的摔炮。
经现场清查,共计12000余箱。王某某、赵某某供认,该库房现已租给张某某,是张某某将烟花存放在此的。民警将张某某抓获,其交代日前从外地订购了这批烟花爆竹储存在此,准备春节前售出。随后民警将违禁鞭炮运到北辰危险物品仓库封存,待日后统一销毁。现王某某等3人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