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专电(记者杨成军、江国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巡视员罗国三25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透露,发展改革委已就现行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提出修订建议,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建议明确把高污染、高排放和资源消耗大、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纳入核准目录范围。
罗国三表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附件,是实施项目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文件。目前,我国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制度,实行核准制的范围就是由核准目录来规定。现行核准目录涵盖企业投资项目的范围不到20%,也就是说80%的项目是实行备案管理。从调控角度讲,制定这个目录的初衷,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核准目录已经实施3年多,需要视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调整。另外,近期还准备围绕资本金的范围、比例等问题,调整现行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