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2月25日电(记者王炳坤、陈光明)元旦将至,针对各大商家纷纷推出各种形式促销活动招揽顾客的局面,辽宁省鞍山市商业委员会日前重申:节日促销须有“应急预案”,对于百姓常用的生活必需品,禁止推出大幅优惠的促销活动。
鞍山市商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节日消费分为两个阶段:节前市民往往热衷于购买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节日期间,市民则又会把目光放在服装、家用设备、饮食上。因此,如果商家在节日前或节日期间对百姓的生活必需品开展限时、限量,或者免费赠送的促销活动,很可能因为人群争相购买而带来人身危险。对于这类促销,主管部门将严格禁止。
其他种类的商品在促销过程中,也可能引来人群聚集、秩序混乱甚至人身伤害等问题,因此鞍山市商委规定商家在促销期间,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及应急机制,防止商业促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