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建设部通报十个风景名胜区 不合格要求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漓江三峡景区被限期整改
建设部:如到期仍达不到要求 将按规定建议撤销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命名
本报讯(记者曹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长江三峡(重庆市辖区)等十个风景名胜区被建设部要求限期整改。
今天上午,国家建设部召开了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情况通报发布会。对这些不合格的景区,建设部已责成有关省级建设(园林)主管部门督促整改,要求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如到期仍达不到要求,将按规定建议撤销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命名。
据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东序介绍,今年7月到9月,建设部十个检查组分赴全国各地风景名胜区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
十个不合格风景名胜区存在的问题有,长江三峡重庆市管辖区内未按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编制并上报风景名胜区整体规划,还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划、监督以及门票出售等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企业经营管理。
其他风景名胜区还存在建设项目违规审批和建设、环境卫生和旅游安全等管理混乱、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
另外,八达岭-十三陵(北京辖区)入选最受群众喜爱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
被限期整改的十个风景区
湖南省猛洞河、辽宁省金石滩、福建省桃源洞-鳞隐石林、山东省胶东半岛海滨(成山头景区)、湖北省大洪山(钟祥景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长江三峡(重庆市辖区)、四川省石海洞乡、贵州赤水、云南省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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