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富婆叶倩(化名)与成都一公司老总陈强通过婚介所介绍认识,并于次年结婚。婚后,陈强以自己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妻子借了1300多万元。借款后,叶倩发现陈强有欺骗自己的行为,遂向警方报案,告丈夫诈骗。
丈夫借钱 妻子借出千万元
2003年8月,四川某物资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陈强经成都一婚介所介绍认识了离过婚的广汉女子叶倩。两人均对对方有好感,确立了恋爱关系。在双方交往过程中,陈强称自己用公司“小金库”在外开办了另一家公司,需要33万元填补漏洞,提出向叶倩借钱,并称事情一过就还钱。叶倩没有过多推辞,将钱借给了陈强。2003年11月,陈强又以公司需要增添设备为由,借了叶倩300万元。
2004年3月16日,叶倩与陈强结婚。随后,陈强又告诉叶倩,他要向都江堰某水电站提供发电机组,对方要他先支付5000多万元预付款,但他账上只有4000多万元,还差1000万元,现在他正为这笔钱烦恼。丈夫有难,叶倩决定拉他一把。2004年4月,叶倩从朋友处借得1000万元,并汇到了陈强公司账上。
叶倩认为,两夫妻也要明算账。2004年4月30日,她来到陈强的公司要借条。陈强称自己在外地办事,吩咐公司一名员工给叶倩打了一张借据。
丈夫“稳起” 妻子开始追债
此后,陈强似乎有意在避开叶倩,常称自己在北京、上海等地做生意,就是不与叶倩见面。叶倩意识到,其中可能有问题。于是,她开始向陈强的朋友了解情况。随后,她得知,陈强已经把钱转入他兄弟开设的某实业公司账户。叶倩决定要拿回自己的钱。
2004年6月19日晚,叶倩的儿子、妹夫等人来到成都,在科华北路找到陈强,并将其强行带回广汉。6月21日,叶倩带着陈强回到成都,从陈强公司账户上强行划走300万元。10月12日,叶倩又带人来到成都找到陈强,将其强行塞进一辆面包车并带回广汉。在广汉,叶倩让陈强在委托书、现金支票上签字,并利用这些签字从陈强和其兄弟公司账上划走200余万元,并将陈强名下3辆价值100多万元的汽车开走。
几天后,陈强回到成都,并向警方报案称叶倩绑架自己。警方了解情况后,认定此事系家庭纠纷,不予立案。
被控诈骗 丈夫一审被判12年
剩余的几百万元一直没有追回来,叶倩随后向广汉警方报案称丈夫诈骗。2005年3月31日,陈强被刑事拘留。去年8月23日,德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陈强提起公诉。检察院认定,叶倩借给陈强的款项已追回415.4万元及3辆汽车(经鉴定价值143万元),现有760多万元不知去向。检方认为,陈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陈强称自己借钱是为了公司周转,自己有偿还能力。当初如果不是公安机关介入,这笔钱可能早就还了。今年7月,德阳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强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提出上诉 被告称双方是借贷关系
陈强不服判决,于今年8月向四川省高院上诉。12月10日,陈强的代理人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严英向省高院提交了辩护意见。严英认为,“二人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缔结夫妻关系后,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陈强和叶倩属于借贷关系,陈强在借款后也陆续还了一部分钱,法院不能因债务目前未偿清就认定其为诈骗。”
据悉,省高院近日将对该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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