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2月26日消息:今天,记者从全省公安车辆专用号牌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继全省取消公务车专用号牌后,省公安厅作出决定,从2008年2月1日起,不再使用公安行政车辆号牌,换发普通民用号段号牌。
此次全省公安行政车辆号牌换发范围为省公安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市县(洋浦)公安局,垦区、矿区、森林、港务、机场、铁路、民航公安局(处)、海关缉私局、边检总站和其他政法部门等所有在用的“琼OA”公安行政车辆号牌,包括大、小型汽车和摩托车,计1854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现用的警车专用号牌不列入换发范围,继续保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