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郭晓宇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他们强调,草案应增加规定,保障农民工平等参加社会保险。
草案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我国目前约有2.5亿农民工,他们应该如何享受社会保险,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农民工是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必须参保的对象。
有的委员说,在调研中发现农民工大部分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再过十年、二十年,这就会成为很大的社会问题。建议草案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再明确一些,如有针对性地规定农民工依法参加、逐步享受与城镇劳动者相同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则。“先把大原则定下来,再逐步去实现。”这位委员表示。
还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就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单写一章。
“目前在农民工群体中,除了进城务工人员外,还有部分从事纺织、采矿等工作的农民工并未进城,但他们也同样需要参加社会保险。”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草案中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表述为“农民工”更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