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注:12月26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主持会议。会议任命于来山、陈肇雄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任命康为民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康为民代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受省长周强委托,副省长徐宪平就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名于来山、陈肇雄同志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议案作了说明。受主任会议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永寿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康为民同志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康为民副院长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作了说明。
三位拟任人员分别作了任职前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后决定,接受江必新同志辞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大备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事项。张春贤为康为民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和平、谢康生、庞道沐、颜永盛、王四连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任前发言 于来山:求真务实,当好省长助手 出生于益阳县的于来山今年55岁,曾在华中农业大学学习,后获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参加工作的他,历任益阳县委书记、省农业厅厅长、岳阳市委书记等职。2004年4月担任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他在任职前发言中表示,如获通过,一定做到真抓实干,坚持实字当先,求真务实,从一件一件具体事情抓起,努力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尽心尽力为省长当好参谋助手。敢于负责,公道正派,勤廉为民,坚持清清白白做人,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陈肇雄:决不愧对湖南人民的信任 陈肇雄1961年9月出生于福建莆田,1989年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技术研究所获博士学位。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在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任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
陈肇雄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和企业管理。他表示,如获通过,一定把湖南人民的信任作为对自己的鞭策与激励,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真抓实干,促进湖南又好又快发展;胸怀大局,坚决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勤政廉政,做湖南人民满意的公仆。
康为民:虚心向湖南的同志学习 康为民1956年9月出生于江西省赣州市,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3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2003年1月起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康为民在任职前发言表示,如获通过,一定虚心向湖南的同志学习,尽快熟悉湖南省情和法院系统的情况,自觉接受湖南人民的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于律己,做好表率,竭诚为维护好湖南人民的合法权益、推进湖南法治建设进程、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做出自己的贡献。(作者:陈亚静通讯员路标)(来源: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