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扣薪挡住回家路
老板拒绝春节放假 员工可诉至劳动仲裁部门
春节又近,每逢佳节倍思亲,但在沪打工的安徽妹小丁却有家难回。“老板不放,他说,如果要走,200元押金不退,15天工资也没有了。
怎么办?昨夜,小丁求助本报“劳动维权热线”。岁末,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员工放年假,一句“年后来拿工资”挡住了他们的回家路。
小丁是金沙江路一餐厅的服务员,来沪两年没回过家。“今年春节无论如何想回家一趟,”她说。可不管怎么解释,老板就是一句话——不行。
“他不放,你就辞职。”小姐妹们建议说。小丁递了辞职申请书,可等了1个月,没任何动静。小丁找到老板,他说,辞职申请早就撕掉了,“要走人,当初交的200元服装押金费不退,15天的工资也没有了。”
“老板不同意辞职,还拿这种不平等条件要挟我们。”小丁说,她们和餐厅没签过正式用工合同,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无独有偶,在一包装加工厂工作的钱先生也遭遇了类似情况。“工作太辛苦,想在12月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过完年在老家寻份轻松点的活。”他向老板表达了意向后竟发现,这个月的工资至今没打到卡里。
“听工友说,老板担心大家过完年后不来了,就故意拖欠工资,以防我们辞职。”钱先生说,如果不辞而别,最后这几个月的工资可能都拿不到。
“春节是国家法定假日,按劳动法规定,加班必须自愿,用人单位无权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今天上午,市劳动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中心监理葛荣琪明确表示。
他说,每年回乡潮,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缺少合同意识,权益得不到保证。如遇上述情况,可向各区外劳力管理所或劳动仲裁部门反映。
作者: □晚报记者祝玲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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