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上午通报2007年本市共有25.6万人进行个税申报 位居全国之首 个税未申报476人吃罚单
处罚金额95200元人均罚款200元 明年2月纳税人可以在网上查纳税信息
本报讯(记者郭琼)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本市共有476位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受到处罚,共计处罚金额95200元,人均罚款200元。
今天上午,市地税局在2007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上述数据。
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介绍,2007年北京市约有25.6万人进行个税申报,位居全国之首。其中有90%的人实行的是网上申报。截至12月24日,市地税局个税申报收入达到308亿元。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的纳税人,有3300多人接受了税务人员的约见和检查,其中有476人受到处罚,处罚金额95200元。
2007年度个税自行申报即将展开,申报期是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3月31日,启用新的申报表,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中,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单独列出。
市地税局个税处处长刘安乐介绍,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税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申报项填“零”。
基金的变现后的实际收入应填写在“财产转让所得”项里。基民申报基金分红收入时应填写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里。
王纪平局长表示,市地税局将首次建立纳税人信用档案,连续记录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行为。
王纪平局长还表示,市地税局将争取在明年2月份建立相应系统,让纳税人能在网上查到自己的申报和纳税信息;对于员工收入多在12万元以上的重点行业,地税局将开辟绿色通道,上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