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28日电 今天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宣判,刚好在2008选举前3个月的敏感时机,各界都很关心;但事先没料到的是,二审只开了一次审理庭就辩结,二审结果,如果马英九被判刑10年以上,或是检方追加的“背信罪”成立,就立刻失去参选2008的资格;但宣判前最后一天,马英九的委任律师说,他们有信心二审马英九还是无罪。
据台湾TVBS报道,马英九是台湾第一个因特别费被起诉的政治人物,二审宣判结果,不止是单纯的有罪、无罪,还关系2008选举;如果,二审合议庭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就会驳回检方的上诉。
但如果判有罪,第一种可能是“重判10年以上”,第二种是10年以下;两者差别在于,遭判10年上,不管上不上诉,都立刻失去2008参选资格。
马英九委任律师宋耀明27日接受采访时说,马英九在过去市长任内,捐赠金额达6千多万,超过特别费,所以检方要求院方从轻,从轻的情况之下,按照法院一般在量刑的惯例,以一般刑度是7年的情况下,要判刑10年以上的机会是很小的。
另外,检方追加的“背信罪”部分,如果被认定“有罪”判刑,也就没有办法再参选2008,而且不得在上诉。宋耀明则认为,如果背信成立的话,就一定会形成贪污,在法律的逻辑上根本不可能。
宣判前最后一刻,律师信心满满,也打算一旦二审无罪,要呼吁检方不要再上诉;但一般预料,假设马英九二审无罪,检方势必再上诉,这时马英九还在竞选2008,台“最高法院”会不会在2008选举日之前做出裁定,恐怕牵动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