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6处严重影响地铁3号线施工,建筑面积共736.42平方米
本报记者周海涛 特约记者彭罡 秦小鹏 通讯员陆治武报道 昨日一早,6处严重影响地铁3号线施工的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这是地铁3号线建设以来首次进行强制拆迁,也是深圳市第一次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位于横岗街道深惠路旁的这6处紧挨在一起的建筑物均为1层到3层高的中小楼房,总面积736.42平方米。业主分别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黄姓父子。
据了解,为尽早全面完成拆迁任务,确保地铁工程顺利施工,对少数未签约的拆迁户业主,龙岗区政府和街道办、拆迁办、地铁3号线投资公司等单位多次带领拆迁工作人员,采取面对面直接对话,逐户上门做工作等形式,反复听取意见,耐心宣传解释拆迁政策。但由于少数业主对拆迁红线范围、房屋补偿、安置补偿等存在异议,一直签约未果并造成建设工期滞后6个月,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并造成公共利益受到损失。为此,今年8月8日,深圳市地铁3号线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向市国土部门申请行政裁决。经审理,市国土部门于10月26日作出房屋拆迁补偿裁决书,但业主均未在裁决规定的15天内履行搬迁义务。
事实上,在前期谈判过程中,黄姓父子业主提出给予全面积不结算差价的安置补偿,或按照商品房市场价值给予补偿。但是,龙岗区有关人士对此解释说,根据《地铁3号线和深惠路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之规定:“原村民房屋符合 ‘一户一栋’政策且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大于480平方米的部分按‘拆一补一’的原则实行产权调换”。经与黄姓父子业主确权,黄姓父子分别均已有一栋房屋确认为符合“一户一栋”政策,给予了安置补偿,并且不结算差价,其他房屋不能再确认为符合“一户一栋”政策,所以不能给予安置补偿。但此次被拆迁房屋根据《补偿办法》和确权结果,给予货币补偿,补偿项目包括房地产主体、构筑(附属)物、二次装修、搬迁补助费、擅改商业价值损失适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适当补偿。补偿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已充分考虑权利人的各种情况,充分体现了被拆迁房地产的价值,“非常遗憾的是黄姓父子根本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人士特别强调,此次给予黄姓父子业主的补偿是经过房地产估价公司依照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同区域、同类型房屋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再依据《补偿办法》扣减相应政策性罚款和应补地价,其评估价值已经充分体现了被拆迁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值。同时,被拆迁房地产和普通小区商品房在土地取得方式、开发资金投入方式、销售税费、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周边环境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故若按照商品房价值给予补偿,则在评估时必然会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
深圳市地铁3号线及深惠路改建工程是深圳市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本项工程共涉及拆迁房屋2491栋,建筑总面积812253.05平方米。目前,涉及拆迁任务的6个街道中已有4个街道100%完成了签约任务。全线仅剩12户拆迁户未签约,其房屋建筑面积共10569.86平方米,占任务总量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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