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政轩
党的十七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捍卫者、践行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要始终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方向。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可靠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正确方向,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则,既要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又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资本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人民性,坚持执法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够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就在于政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能保证公正执法,又能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就在于司法机关在党的领导下,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实执行国家法律,实现党和人民的意志。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优越的,是符合我国国情和人类发展进步方向的。要通过进一步改革完善,使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在改革过程中,既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又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的监督;既要加强队伍的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又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既要遵循司法规律,继承优良传统,又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要更加深入地研究什么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色,什么是社会主义司法规律,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让人民群众从政法机关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次申诉、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可靠的安全保障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必然要求。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警头脑,指导司法实践,推动政法工作,繁荣法学研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融汇到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学教育研究等各项工作中,融汇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
政法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就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我国政法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执法机关,政法队伍是党领导下的执法队伍。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优势,也是我国司法机关与西方司法机关的本质区别。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每一个政法干警都必须坚信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法制建设才有更加光明的前景,只有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党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必须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永远忠于党,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