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公证部门健康发展剪影
《公证法》颁布实施两年以来,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积极宣传贯彻《公证法》,各县区公证处在当地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作下,集中时间、人力深入基层开展送法到乡镇、到乡村、进厂矿、进社区活动,使广大公众进一步了解公证工作,自觉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榆林公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10月下旬,陕西省榆林市司法局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各公证处主任和公证员,组成四个公证质量检查组,由市司法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全市13个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质量执法检查。近年来,为了加强公证管理,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榆林市司法局已经多次组织这样的检查活动。榆林市司法局局长王兴贵说:“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推动榆林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陕西省榆林市公证处
创出贫困地区公证事业希望之路 榆林市位于陕西北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榆林经济发展迅速增长,榆林的公证事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榆林市公证处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诞生,思想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方法的创新为公证事业拓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十二年来,全处人员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化自收自支带来的生存压力为发展公证事业的动力,克服了工作中重重难题,开创出全新的工作局面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也造就了一支思想解放、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精干高效的公证员队伍,闯出一条贫困地区振兴和发展公证事业的希望之路,各项建设取得了骄人业绩。
2007年,榆林市公证处提出“三创建、三提高”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创佳评差活动,促进了公证处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上半年在榆林市市直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检查评比中,榆林市公证处党支部被评为一类党支部;5月,被司法部、中公协授予“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的称号。今年10月,榆林市公证处800平方米崭新的办公大厅投入使用,其现代化、规范化的办公和服务设施,成为榆林市法律服务窗口行业的一个亮点。
创业从负数起步 榆林市公证处于1993年9月9日成立。
九十年代初期,榆林地区经济落后,公证处从一开始就脱离了行政编制,置身于一穷二白的创业起跑点上。
政府拨付的开办经费只够安装一部电话机。在没有政府财政拨款、缺少办公设施的情况下,榆林市公证处的开拓者们靠着借来的一万元,开始了艰难的创业历程。
回顾曾经的艰苦岁月,榆林市公证处主任李伟无限感慨:“我们从负数起步,生存和发展必须付出比其他创业者更多的心血。”从借来的经费里,李伟咬着牙挤出三千多元用于宣传,印制大量的宣传材料上街做咨询宣传,在地区电视台和报纸播放和刊登业务公告。李伟和一群创业者带着一包包宣传资料,跑遍了榆林地区200多个单位,与190多位厂长、经理和单位负责人交谈公证业务,还多次主动向主管工交、农业、财贸的领导同志汇报公证工作,寻求领导对公证工作的支持。
公证处成立当年,硬是靠着执著努力,靠着一丝不苟的服务质量,争得了一席之地,实现了业务工作的突破。
如今,经过十二年的不懈努力,榆林市公证处已经开创出全新的工作局面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实现了“市内一流、争全省先列”的发展目标,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先后被榆林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市级现代化文明公证处”。在陕西省创下六个之最:
———全国贫困地区最早实行事业体制自收自支;
———首创公证处司法建议书,经过努力将公证事项写入政府规范性文件内容之多、涉及面之广属全省之最;
———全省内完全由公证机关自己积累资金购置的最宽敞的办公大厅;
———全省公证业内户均面积最大、最漂亮的职工住宅楼;
———全省办公场所最中心、办公实现局域网,环境最优美的市级公证处;
———全省发展速度最快、发展潜力最大的公证处。
提高素质求发展 榆林市公证处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他们注重培养良好作风的养成,讲求主动、高效、严谨、富有创造性的工作精神和工作作风。不仅帮贫济困,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资助活动,还多次为灾区、残疾人、农村贫困户和上岗职工捐款捐物,免费办理公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多次为市政公益建设、防洪水利工程招标义务公证。这些义举受到社会和公证界同行的一致赞同。
强化培训教育,严肃执业纪律,维护执业形象。为了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的执业水平,榆林公证处非常重视工作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深造提高,支持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再教育活动。近年来,公证处公证人员在先后参加司法部、省市组织的培训学习的同时,还不断修订和完善学习教育计划和相关制度,在司法部组织全国公证行业岗位培训和统一考试中,公证处全体人员都参加了培训学习,且全部通过考试。
多年来,公证处把公证人员的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作为工作教育的重点内容。教育公证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执业纪律和公证员道德守则,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办事,坚持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证处建处以来,未出现过一例假证和重大过错公证,队伍中无一人受过任何形式的处分,很好地维护了公证机构的形象。
发展是第一要务,公证机构的生存在于发展。而发展又必须创新,离开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不断创新,公证工作将难以发展。榆林公证处坚持在创新中谋求发展,收到了可喜的效果。
首先,公证处采取公证“司法建议书”的形式,主动宣传和参与行政机关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赢得政府领导对公证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公证业务工作的开展寻求可靠的政策依据和行政执法活动的配合。公证“司法建议书”的内容涉及到土地流转、房产管理、国企改革、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多数被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所采用,较好地拓展了公证业务。
其次,每年一次的主要服务领域座谈会作为一项制度规定下来,先后召开了“公证为金融服务”、“公证为企业经济服务”、“公证与房地产市场司法保障”、“金融公证与法院强制执行”等座谈会,广泛征求服务单位领导对公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法,践行“全方位、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理念。
———“全方位”是指公证服务的多样性和全面性,如公证顾问、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合同的指导草拟、谈判和调解的参与、执行证书的出具等一条龙服务;
———“高效率”是介入快,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理顺法律关系准确,处理方法适当,证书制作既快又好,充分体现便民原则;
———“高质量”指圆满实现公证价值,办证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据李伟主任介绍,全方位、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理念,充分彰显了公证在社会生活中的预防功能、引导功能、调整功能和和谐功能,延长了公证工作的服务链,拓宽了服务领域,促进了公证事业的全面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创建现代化公证服务窗口 榆林市公证处在强化制度建设,实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建立起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强化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方面,创设了办证流程记录及责任,成立了质量监控委员会,制定了《公证质量监控制度》、《重大疑难证件集体讨论制度》、《假错证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实行公证员廉洁公证服务承诺和“两公开一监督”的自律制度,聘请公证工作社会监督员,设置了投诉电话。历年来,公证处未出现一件假证,也未发生过重大过错公证,办证合格率和证后合同履约率均在99.9%以上,在市局公证质量评查中,连续数年获“公证质量优胜单位”。
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创建现代化、规范化的公证服务窗口。去年,他们筹资建起800平米的办公大厅。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大厅里,设有标准化的资料室、档案室、技术室、财务室和办证大厅,配有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和办公设备,建成了局域网。建处十三年,年均积累40万余元,形成了近600万元的国有固定资产。现代化、规范化的公证服务窗口,成为榆林市法律服务行业新的亮点。
“三创建、三提高”工作目标的推进,使“创佳评差”活动的形式更加生动,内容更加充实,收效更加明显。全处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程序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有了新的、创造性的发挥,公证处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也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