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周远通讯员张丽)一外地来石人员无证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致14人死伤。今天,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处肇事者刘斌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6月29日上午,外地来石务工人员刘斌驾驶“吉利”牌小轿车,顺大经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东风路与大经街口南侧时,与骑自行车正常行驶的李某挂碰后,冲向东风路口北侧大经街口东侧便道上,将在道路上和便道上的车辆及多人撞挂,致14人受伤。其中,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斌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法院认为,刘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无汽车驾驶证而驾驶汽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12人受伤,情节严重,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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