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快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19030元,月平均1586元,这一数字比2004年高出450元,预计到2008年这个负担水平还会增加。
这时提高个税征收标准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可400元的上升空间能发挥多大作用呢?因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克礼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月为宜。而列席本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吴明楼也表示,2000元/月的起征点太低,应该调到2800元/月或者3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