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赣州分行50名员工突遭辞退
被辞退者工龄均在8年左右 赣州农行称被辞退者和农行没有劳务关系
核心提示:2007年接近尾声,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市分行(以下简称“赣州农行”)定南支行的员工李某,于12月15日接到单位领导通知“强制休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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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赣州农行部分县区支行共计50名职工,均被赣州农行以“强制休假”调离岗位,之后被辞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日,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被强制休假再也回不来
今年27岁的李某,于1999年7月进入赣州农行定南支行从事前台柜员工作,这一干就是8年,她也由一个少女到现在的孩子母亲。
李某告诉记者,今年12月14日,单位领导突然通知她“强制休假”7天,15日,她便在家里开始休息。还没有休完7天长假,李某便在19日从办公室同事那里得知:“你不是在休假,是单位把你辞退了,休假是个理由!”根本不敢相信这个事实的李某立即来到单位找到领导询问,得到的答复果真是:你被辞退了。
和李某一样被赣州农行定南支行采取以“强制休假”让职工离开岗位,随后宣布辞退职工的还有另外2人,年龄均在28岁到33岁之间。
这个于今年4月29日当母亲的李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她曾代表赣州农行参加省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知识比赛,获得过第三名的成绩,现在却收到被辞退的通知,感到非常吃惊和失落。她称,单位如果要辞退职工,应该提前一个月告诉职工,现在他们不给理由、借口强制休假就将职工辞退了,让人难以接受。
赣州农行共50人被辞退
1991年进入赣州农行章贡区支行的钟某,是在12月17日下午看到自己的“退工通知单”,突然接到“辞工”的消息,她比其他人更加感到震惊和突然。在农行工作的16年里,她几乎是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农行,现在年龄大了,农行说不要她就不要了,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钟某告诉记者,今年12月14日,她被通知到单位财务领取“1991年至2005年的‘工作经济补偿金’(360元/年)”,并在一张写满字的纸张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签完字后,她才留意了纸张上的文字:“本人于1999年在农业银行章贡区支行工作,在2005年自愿辞去这一岗位的工作,现领到经济补偿金XXX元……”
事后,虽然钟某觉得这笔经济补偿金来得有些莫名其妙,但她觉得自己工作了十几年的单位应该不会害自己,所以也没有细想,拿着钱就离开了。15日,她按照单位领导的安排,在交接完所有工作后,回家“强制休假”。
突然失业不止让钟某深感意外,包括他们在内的赣州农行部分县区支行共计50名已经在农行工作时间长达8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职工们,体会到“祸从天降”的现实。
来自赣州农行安远支行的李某和崇义支行的邹某,原本都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如今,突然被宣布失业,他们不但要面对生活的压力,还得承担外界给他们的各种评价。李某告诉记者,自从被单位辞退后,她整日不敢出门,更别谈去找新工作,许多人认为他们之所以下岗,是因为犯了错误,甚至还有人说他们是被单位开除的。
被辞退职工均签过“转会合同”
昨日,记者联系采访这些被辞退的职工时,得知这50人在此之前均签了一份“转会合同”。
赣州农行章贡区支行的钟某告诉记者,在2005年8月的时候,赣州农行便将他们以如需购买“养老保险”,就必须将他们的人事关系,划拨到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原赣州新世纪人力资源公司)为由,将他们一行人划拨到了该人力资源公司,并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在农行章贡区支行工作,工作岗位和所享受的工资待遇不变。
赣州农行安远支行的李某告诉记者,当初她在银行储蓄柜台工作,支行领导找到她签这份被同事们称为“转会合同”,虽然她提出过拒绝签这样的合同,但领导劝她“还是签了吧,否则就不能来上班了”。考虑到家庭的经济压力,她最终还是签了这份合同。
安远支行李某的这种“不签合同就要下岗”的说法,是一个普遍现象。这次被宣布辞退的职工中大部分人称,当初他们不愿意签合同时,农行领导也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所以他们没有办法就签了。
失业职工指责农行在规避法律
赣州农行突然辞退50名老员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议论,有市民将该事件比喻成是“江西的华为事件”。在今年10月,“华为”突然要求在“华为”工作满8年以上(即1999年前入职)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引起了法律界的大讨论。
就在这50名赣州农行职工陆续接到辞退通知后,他们集体来到有关法律机关咨询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内容。据称,咨询现场一片火热,不但有被辞退的职工现场听讲解,一些现在仍在岗的农行职工也前往咨询现场听法律士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昨日,已经没有班上的他们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赣州农行一次性裁员50人,不但没有提前30日通知职工,也没有按照相关法律办事。按照法律规定,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这些职工还提出,在新《劳动合同法》还有2天就要实施时,赣州农行突然辞退工龄在8年左右甚至更长时间的职工,是有意在规避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因为该法第14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赣州农行:被辞退者不是我们的人
昨日下午,农业银行赣州市分行人力资源部陈经理,就该行50名职工被辞退一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陈经理告诉记者,这次被赣州农行宣布辞退的50人,并不是农行的职工,这些人原先也是以临时工的形式进入赣州农行各县区支行的。2005年,包括这50人在内的临时工和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而赣州农行通过和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人力资源公司以派出务工人员的形式,让这些已经熟悉农行业务的临时工到赣州农行工作。
陈经理称,在几年以前,省行就要求各地农行清退临时工,但赣州农行人手一直比较紧张,在多次向省行汇报人手不够用后,省行才同意赣州农行清退临时工的工作缓一缓。今年11月底,赣州农行接到省行的通知,要求更新人力资源公司派出的务工人员(也就是临时工),所以赣州农行按照“谁先进来,谁先出去”的原则,于12月17日向人力资源公司提出退工,人力资源公司很快就向这些人下发了退工通知书。
这位陈经理也坦言,赣州农行在辞退这50人时,确实是没有提前30天告知他们,因为有特殊原因。农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如果提前告诉这些职工要辞退他们,很有可能就会让这些职工产生激动情绪,甚至有人会拿银行的钱走人,发生经济案件。再三考虑安全后,他们决定以“强制休假”的形式,让这些人先离开岗位,然后向他们宣布辞退。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起事件的进展。文/记者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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