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如果卖方未还清房贷 而买方也需贷款 这种交易目前全部“搁浅”
本市银行全面停办“转按揭”
银行:未明确发文 只是暂停 专家:不可能“一竿子打死”而是叫停炒房性质的转按揭
本报讯(记者张焱)今天上午,记者通过多方渠道证实,京城银行已全面停办二手房交易中的“转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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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建行北京分行获悉,该行已全面停止办理“转按揭”性质的房贷。其中不仅包括非交易类的“转加按”,也包括正常二手房交易中的普通“转按揭”贷款。
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大恒基、筑家地产等多家房产中介的金融服务部了解到,与其合作的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共12家银行,都已全面暂停“转按揭”贷款服务。
中大恒基金融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银行停办该类贷款,涉及这种贷款的二手房交易,目前全部“搁浅”。“我们目前给相关客户的答复是等到明年1月看银行是否恢复该业务。”
在采访中,建行等多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并不是下发文件明确取消房屋转按揭,而是从操作层面的“暂停”——基层网点不再受理转按揭业务了。
不可能“一竿子打死”
包括中大恒基副总经理付严在内的中介行业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银行不大可能就此将转按揭贷款业务“一竿子打死”。
原因有二,其一是二手房交易中有超过10%的业务依赖转按揭贷款,如果完全取消转按揭,是对二手房市场的“毁灭性打击”,而二手房市场是国家调控房价的有力手段。
其二,国家此轮金融调控是打击炒房,而普通转按揭贷款中的买卖双方,并不在此打击范围内。
转按揭业务亟待规范
付严等业内专家分析,银行更可能的做法不是全面取消转按揭,而是明确打击目标,今后叫停那些具有炒房性质的转按揭。
付严解释说,此前有一种“同名转按揭”,即正处在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其他原因改变贷款银行而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
例如李先生已向某银行进行了按揭贷款,又向银行申请增加贷款金额,把房屋增值部分或者已经还贷部分再次贷出来,这种也被称为“加按揭”。
而这种加按揭恰恰是可以规避提高二套房首付新政的一个“窍门”。比如,银行提高了李先生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他钱不够时,可以把自己的第一套房进行加按揭,贷得的款来凑足第二套房的首付款。
无疑,为了新政有效执行,这种“加按揭”今后肯定会被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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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表示坚决取消转按揭
中国人民银行12月18日公布的一份副行长刘士余的讲话称,银行有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按揭贷款和加按揭贷款业务的情况,这增加了银行潜在风险,加剧了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
为此央行要求,各银行要坚决取消转按揭、加按揭贷款。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无真实交易的转按揭住房贷款。不得发放“假按揭”贷款。
转按揭贷款——是指房产卖方将以按揭方式购买且尚未还清的房产(或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转让给买方时,由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按揭(或抵押)贷款,赎出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最终由买方来偿还新的按揭(或抵押)贷款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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