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大忏悔经典“台词”:“庆幸”非极刑。
代表人物:安徽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董苏皖。简要“事迹”:1997年至2006年,董苏皖利用担任公司要职之便,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贿赂339.2万元和7万美元等。今年7月9日,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董某不服上诉。9月28日,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这是一位比较有个性的贪官,他的非法所得大多花在了情人身上,其忏悔录更是别具一格,被判了无期却很“庆幸”:“我感谢有关部门对我及时查处,及时地挽救了我。如果没被查处,再过几年,我可能已经受贿千万,可能会被判处极刑。”被判无期是值得“庆幸”,可灵魂已死,与极刑又有何异?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