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良田) 日前,位于东风东路651号的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决定合同到期后不再与52名保安续签劳动合同,并将人员整体移交给一物业管理公司。昨日上午,30多名保安聚集在肿瘤医院门口抗议。保安们称,医院此举旨在规避即将实施的新劳动法。
保安 医院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
上午10时许,多名劳动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协调,将保安拉到医院会议室商谈。
医院保安何先生称,12月13日院方召集保安们开会,会上他们得到要失业的消息。“医院决定于2007年12月31日,也就是在我们大部分保安合同到期后,将医院内部安全保卫整体推给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我们认为这是院方在规避新劳动法。”
记者了解到,50名保安和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另有2名保安至明年合同到期。保安们告诉记者,这是裁掉所有保安的法律依据。记者了解到,12月16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就此颁布了文件,禁止任何单位或企业以变更劳动合同等名义,终止劳动合同进行规模性裁员。
“医院方面未按要求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我们,而于2007年12月开始对外招标物业管理公司。”何先生称。
医院 一年内待遇与以前一样
昨日下午3时,中山大学肿瘤医院的张书记和办公室的彭主任接受了记者的联合采访。
彭主任介绍,根据原定的医院发展计划,逐步将后勤社会化,现有保安待遇将一分不少,人员一个不漏,整体移交给泰科物业公司。“我们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一年内,保安的待遇与以前一样,而且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擅自调离岗位。”张书记称。市劳动保障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到期后改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须上报相关的劳动部门,得到批复后方可实施。“如未上报而实施的,是不行的。根据省劳动保障厅要求,除关闭破产企业外,用人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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