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29日电(记者程正军)随着重庆市公务员公招改革不断推进,基层工作经历已成为部分职位的必备条件。记者近日从重庆市人事局获悉,目前重庆市市级机关招录公务员,1/3以上的职位要求报考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重庆市还明确规定,从事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据介绍,为确保公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重庆市实行了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统一发布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各职位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统一发布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体检时间。同时推行“阳光面试”,进一步增强公招工作的透明度,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据了解,2008年重庆市将招收4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招收对象主要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外境外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于2008年8月底满1年及以上,在重庆市服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或重庆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于2008年8月底满2年及以上,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重庆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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