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安部通知,2008年广东省赴香港、澳门定居各类申请的分数线已确定。分数线共分四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夫妻团聚类分数均为182.7分,即2003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为16分。
凡达到上述分数线的申请人,2008年内均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今年,我省所有赴港澳定居的分数线仍与全国分数线持平。
据介绍,广东省公安厅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一批符合安排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各申请人可留意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名单公布15个工作日内无投诉举报的,便可获安排出境定居。咨询电话:(020)-83119147或96897,投诉电话:(020)-83111000。(记者 黄琼 通讯员 朱向华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