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九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新社发廖文静 摄
中新社香港十二月三十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日就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作出决定,明确香港可在二0一七年实行特首由普选产生的时间表。今天香港各大报章都在头版大篇幅详细报道决定内容,并发表社论评论文章,高度评价中央作出的决定,认为这是香港政制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各界应共同努力,使普选在十年后顺利落实。
文汇报发表社评指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根据基本法立法原意和香港实际情况所能做到的最积极的政制安排,也是符合香港主流民意、最能为社会各界普遍接纳的普选时间表。人大常委会明确普选时间表,不仅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政治体制的决定权,显示了中央按照香港基本法规定推进香港民主发展的决心和诚意,而且使香港政制的未来发展更加明朗化,为香港政治体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香港的政制发展从此进入具体落实普选的新里程。
社评强调,特区政治体制的创制权及修改权属于中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庄重决定,代表了国家的意志,具有无可质疑的法律效力,不容挑战。在人大就香港政制问题作出决定之前,有什么反对的意见都可以表达;在人大作出决定之后,就必须按照人大的决定来讨论如何落实香港的普选进程。任何非理性的对抗,都只会虚耗社会的精力,不符合香港的利益,不会得到多数市民的认同。
明报社评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就香港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订出时间表,对香港政制民主化进程而言,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值得各方面珍惜,并以理性、务实和包容的取态,建立共识,使双普选真的能如期落实。社评认为,中央这次从宪制法律层面,以“一次过”方式,制定双普选的时间表,旨在“止争息疑”,也显示了高度的政治智慧。
社评表示,希望香港的反对派人士在促进二0一七和二0二0普选方面,纵使不能有所助力,也切要避免成为阻力,因为如果继续争取二0一二双普选,白忙一场之余,亦会变相扼杀了二0一七和二0二0普选的机会,违背了大多数市民的期望。
大公报社评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使一个具有宪制权威、符合港人意愿的普选时间表,已经历史性地摆在全港市民面前。当前港人社会必须凝聚最大共识,对二○一七、二○二○这份普选时间表给予最明确、最有力的支持。如果反对派仍以为可以凭游行、捣乱的伎俩推翻二○一七的决定,那是痴心妄想。
星岛日报社论说,人大常委会就二○一二年政改作出决议,表明二○一七年可以实施特首普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在来港的答问大会中,亦正面回应了特首曾荫权提出二○二○年普选立法会议员的说法,中央对普选态度的积极和明确,超出了事前的种种猜测。社论说,未来十年,港人不再需要漫无休止的争论,而是从立法、教育、培养政治人才等各方面,为迎接政制发展切切实实做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