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债,竟将重婚后生下的儿子卖给他人。去年12月24日,江苏省沭阳县法院以拐卖儿童罪、重婚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刘绪洲有期徒刑五年零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
现年30岁的刘绪洲系沭阳县农民,1998年4月与姬某登记结婚。
2005年12月,刘绪洲在未与姬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未婚女青年于某(另案处理)租房并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006年3月8日,于某生育一子,此时债务缠身的刘绪洲竟打起了卖子还债的歹念。不久,刘绪洲偷偷将该男婴以2.3万元卖给本县农民王某(另案处理),后将所得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于某报案后,该男婴被警方解救。刘绪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葛恒万 毛 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