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2007年,全省共取缔各类非法矿井(窝点)2880处(次);在农村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过程中,已有201个村、17万群众受益。
2008年,全省共取缔各类非法矿井(窝点)2880处(次),超层越界开采273起,没收采矿设备871台(件)、矿产品3969.7吨,取缔非法砖瓦窑857座,罚没款1.94亿元,追究刑事责任52人。
另外,2008年,我省还将通过对超层越界开采举报实施重奖等政策,强化案件查处机制,并扩大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实施范围。此举将惠及100个村,解决1.6万户、6万群众的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记者要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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