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由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义马煤业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熊元平贪污、受贿近380多万元案公开宣判。三门峡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5万元。
2005年,熊元平在担任义马煤业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并负责日产50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期间,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中央控制室工程建设、“数字信息收集系统网络”安装以及提升机械、电缆等设备采购招标过程中,采取给评委和相关人员“打招呼”的方法,先后9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350余万元。同时,熊元平还利用职务之便,将义马煤业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点火试产时所收受的37.05万元礼金,以奖金的名义私分,他分得5万元。
三门峡市检察院发现熊元平除了一笔犯罪是索贿外,其余的犯罪基本上都形成了一个模式:行贿人主动认识熊元平后,为参加招投标并中标,他们主动送给熊元平钱财。此后,熊元平便安排行贿人单位参加招投标,积极向有关评委或业主代表打招呼,或自己积极、主动替行贿人单位说好话,推荐行贿人单位中标或与行贿人单位签订有关合同。行贿人张某找到熊元平要求参加招投标并中标之后,主动给熊元平送去30万元现金,熊元平未作任何推辞,收钱后就为张某等人操作招投标事宜,最终使张某等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通讯员王飞尚粉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