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农村信用社集体撤销
家里开银行 手工填存单 ——哈密四家农村信用社被集体撤销余震犹在(上)
核心提示:2007年6月,中国银监会依法撤销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例农村信用社被集体撤销。
天山网讯(记者如歌 通讯员马瑾 翟慎东报道) 2007年6月,中国银监会依法撤销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第一个被撤销的县市级金融机构。 2007年12月中旬,记者在哈密看到,哈密地区所属的四家农村信用社及其22个网点已经封门,只留有几处用于处理善后事宜的工作点。记者同时获悉,目前,哈密地区成立7个清收组,展开了地毯式的清收工作。是什么引发了这个特别的撤销决定?
■现状保险柜加公章 家里成了小银行
2007年12月中旬,哈密警方又传来消息:两名铁路部门的退休女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落入法网,涉案资金达1060万元。她们伙同哈密一家农村信用社外勤人员,利用信用社空白存单做幌子,大肆在社会上高息揽储,甚至购买了保险柜放在家中,俨然把家变成了“银行”…… 涉案金额如此巨大,犯罪嫌疑人又都是女人!哈密地区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的支队长王新延说:“这又是一起和农村信用社有关的案子。‘9•7’'案自2004年案发以来,直到目前,还有人相继来报案,这些案子在形式和手法上都是‘9•7’案的延续……”
■调查保险柜加公章 家里成了小银行
2007年8月间,一些铁路部门退休的老同志分别拿着信用社储蓄存单、企业转账支票、手写借据,来到哈密地区经济侦查支队报案说,他们迟迟拿不回存款本金。根据这些存款凭证,哈密原伊吾县伊吾镇农村信用社外勤温某(女)、铁路部门退休职工赵某(女)、鹿某(女)、个体老板董某、无业人员谢某(女)被一一“请”进公安局。尽管这些涉案人员“有备而来”,但在颇具经验的哈密地区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的侦查员面前,他们很快不能自圆其说。 2007年12月,哈密地区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依法查明两名退休女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两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060万元,目前侦查终结,已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经查实,2004年至2007年初,退休职工赵某为了给哈密原伊吾县伊吾镇农村信用社外勤温某完成存款任务,伙同无业人员谢某在社会上高息揽储。赵某专门购买了保险柜放在家中,温某则将信用社已经作废了的空白存单和公章交给赵某,从此,赵某家俨然成了“银行”,存款凭证就是赵某用手工填写的存单。在她们“每存入1万元、存期3个月,给好处费200元”承诺的诱惑下,110多人的700余万元流入他们手中。
高息骗储 借给小老板
然而,储户的钱并没存入信用社,而是绝大多数以“高息借贷”的方式借给了个体老板董某使用。随着时间推移,储户的存款陆续到期,可董某使用的资金却一直无法归还,储户因存款无法兑付开始埋怨。起初,赵某极力劝说储户将存款转存,并以银行在查账等种种理由推脱。赵某和温某怕储户告发,就又抛出诱饵:把好处费提高到每存入1万元、存期1个月,就给好处费100元。而给赵某的好处费也从每存万元给200元飙升到了800元。赵某开始挥金如土,花3万元做整容手术眼睛都不眨一下。但漏洞依然越来越大,温某害怕,便找来赵某商量,想方设法试图劝说储户将手里的存单换成企业的空头支票,想把储户与信用社的存储关系转换成企业和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以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与此同时,赵某还威胁一些急于取钱的储户:如告发,就一分钱也别想拿到。一些储户被吓住,不敢声张。在报案凭证中出现的一个陌生名字——鹿某,使另一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浮出水面。
开空头支票 本金有去无回
鹿某和赵某一样是高息骗储,不同的是,鹿某是用私人企业的空头支票做掩护蒙骗储户。储户王女士回忆说,鹿某劝她说,买保险在理赔时很麻烦,有钱不如存银行,她在银行有熟人,利息可以高一点。于是,王女士先存入了7万元,果真立即拿到700元“高利息”。于是,她又毫不犹豫地将70万元家底“存入” 鹿某的口袋。现在,鹿某的事情败露,王女士的70万元有去无回。据说,大部分资金都高息借贷给个体老板了,但老板的生意都亏得血本全无,这泼出去的水什么时候能收回来?没有人能回答他们。据悉,两案给储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416万元。
造成1.45亿资金“黑洞”
王新延提及的“9•7”案件,就是曾让不少人瞠目结舌的特大挪用、职务侵占资金案——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4名职工伙同他人,内外勾结,致使1.45亿人民币神秘消失。该案被称做全国最大的农村信用社资金流失案。 1.45亿!这是个怎样的概念?!是哈密当年财政收入的46%! “黑洞”洞开,直接导致城郊信用社的支付危机,一时间,各信用社门前天天有取钱储户排着长队。人心惶惶,哈密地区的经济秩序遭到破坏、社会稳定遭到威胁。 2004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哈密中心支行正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申请紧急贷款。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保函支持哈密市城郊乡农村信用社借入紧急贷款。 2005年6月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先后批准哈密市城郊信用社使用紧急贷款5000万元和救助再贷款8800万元,专项用于城郊信用社自然人储蓄存款的兑付。
相关案件频频浮出水面
“9•7”案事发后,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对各分社及网点的账目进行核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四家农村信用社的账目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的手段一一暴露,伎俩之多简直就是“利用信用社管理漏洞的做案大全。” 相关案件频频浮出水面:哈密市城郊信用社西门分社原主任尉XX挪用31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城郊信用社原主任杨XX、营业部原主任孙XX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哈密市城市信用社原主任胡XX、副主任周X挪用350万元资金案;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大泉湾信用社原主任王XX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职务侵占3135余万元案、出纳王小侠伙同他人挪用资金130万元案;原哈密市城郊信用社跃进分社主任王XX伙同信贷员赵飞、会计阿XX、出纳房XX、储蓄会计苏XX、信贷员郑XX挪用资金7083余万元案;原伊吾县伊吾镇农村信用社外勤温XX挪用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13万元案;原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回城乡信用社主任阿XX挪用资金470万元案; …… “9.7”案件之后,哈密地区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陆续侦办了22起哈密市农村信用社职工涉嫌犯罪案,涉案金额达1.56亿元,被依法判处刑罚、逮捕、起诉的信用社人员就有23人。犹如一个个重磅定时炸弹,随着“9•7”案这根导火索的点燃,终于一一引爆!炸出的这个黑洞,要用几近天文数字的人民币来填补,农村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支付风险日趋严重,哈密措不及防。
农村信用社案惊动国务院
钱,都流向了哪里?这些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挪用、侵占来的钱不外乎支付高息揽储好处费、给私人老板借贷和个人奢华消费几大块。虽然经过多方努力,至今已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元,但遗憾的是,相当一部分资金下落难寻,埋单的只能是国家。此事惊动了国务院。案子要破!先解决百姓的问题,后争取弥补国家损失。由于哈密市农村信用社严重资不抵债,救助无望,经国务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机构撤销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国银监会依法作出撤销决定。曾经有过52年辉煌历史的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成为全国第一个被依法行政撤销的县市级金融机构。 2007年6月4日,哈密市农村信用社不复存在。(新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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