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新建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有关部门获悉,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旅游价格管理办法》,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叫停“零团费”项目。
据了解,“零团费”、“1元游”,这些以超低价推出的旅游项目既不能给游客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又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旅游行业的声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标价之外另行收费;质价不符,游览项目严重缩水,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兑现价格承诺;未征得游客同意擅自改变旅游线路,或安排过多的购物或自费活动项目;标价模糊,甚至搞价格欺诈,误导欺骗消费者;恶性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