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公布2007年第11期违法药品广告的通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生产的“紫花杜鹃胶囊”等被列入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据了解,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因未经审批先后在安徽省内发布违法广告,3次名列这期“黑榜”;而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药总厂生产的“紫花杜鹃胶囊”,则是因违反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禁令,在安徽省滁州、巢湖等地多次发布违法广告。
此外,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络祛痛膏、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阿胶补血颗粒、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田七花叶颗粒、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鹿胎胶囊等药品也因违法广告而名列“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