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石岩)因投诉律师事务所欠缴律师的社会保险费遭拒,律师张新云将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张新云的诉讼请求。
张新云是北京一家律所的专职律师。
2005年8月,律所在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开始为所里的律师缴纳社会保险。但从2006年4月1日起,这家律所开始欠缴社保费用。张新云曾通过网络和书面举报的方式,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但得到的答复是律所欠缴社保费的投诉不属劳动部门监察范围。张新云认为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拒绝履行劳动监察职责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行政不作为,遂将对方起诉至法院。
朝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不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适用范围为由,拒绝履行劳动监察职责不符合当前政策方向。法院据此判令,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判决生效六十日内,对张新云所在律所拖欠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履行调查处理的劳动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