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翼城县浇底乡裴家垣村村民裴长文向本报反映: “2007年10月11日因向我村村民裴长兵索要工钱,被裴长兵打伤。当日,送到翼城县中医院看病。住院后,经过几天的治疗,病情根本没有好转,小便失禁,双腿疼痛不止。
再三要求医院采取措施检查治疗,可该院主管大夫李文兵置之不理,并偷偷摸摸给我强行开办了出院手续。在我出院后,打人者裴长兵也随之不知了去向。同年11月1日,翼城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翼公伤鉴字2007328号)的鉴定结论:裴长文的损伤属于轻伤(打人者裴长兵已构成刑事犯罪)。
翼城县中医院大夫李文兵内外勾结丧失职业道德的行为,已给我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更加令人气愤的是,该院张院长接到投诉后,敷衍了事,拖延治疗时机,使我病情不断加重。目前,虽通过正规的上访渠道向翼城县委主要领导反映,可至今仍无着落。医院缺失医德,领导搪词塞责,上级部门真该来问问责了!”
(热线受理: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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