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景小华 通讯员/王小艳 实习生/蔡华锋)笔者昨日获悉,由于国际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南航已从2008年1月1日(出票日期)起上调内地至港澳台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单程上调9港元,往返上调18港元。
另外,南航还上调了部分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2008年1月1日(出票日期)起,南航中国内地至香港、澳门、台湾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原来的单程104港元、来回程208港元上调为单程113港元(人民币110元)、来回程226港元(人民币220元)。而香港、澳门、台湾至内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仍为单程113港元,来回程226港元。
另外,南航方面表示,中国至韩国、东南亚(含中亚和俄罗斯亚洲部分;广州—曼谷航线除外)、南亚次大陆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每段的40美元上调为55美元。中国至非洲、美洲、欧洲、大洋洲、中东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每段的60美元上调为80美元。1月15日(出票日期)起,中国至日本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原来单程39美元、来回程78美元上调为单程49美元、来回程98美元。
有关人士表示,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美国航空公司、汉莎、芬兰等多家航空公司相继上调燃油税。国家发改委也从去年11月5日起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作出了相应调整,预计未来其他航空公司还会对燃油税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