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木如愿领到身份证,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三十八年前越狱成功的杀人犯陈金木,撑过法律追诉时效,却苦于无法恢复身份。日前他前往台南监狱按指纹求证,终于领到越狱后首张身份证。
陈金木说,因为没有身份证,三十多年来只能靠着在台北县芦洲、三重、汐止等地卖水饺度日,没办法申办银行账户、考驾照,还得躲警察临检,即使与女友相恋十年,也无法组成家庭。
两年多前,陈金木感到年迈体衰,算算已超过法律追诉时效,便四处奔走希望能恢复身份并申办健保卡,减轻自己的医疗负担。
他去年九月透过“立委”陈情后,在上月二十五日接到台南监狱电话,告诉他已找到相关数据。隔天女友马上开车载他南下,完成身份比对。现年六十一岁的陈金木终于在上月二十八日领到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