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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称“杖朝”,90岁称“鲐背”,100岁称“期颐”,也称“人瑞”。根据2007年12月29日合肥市老龄委提供的资料统计,合肥目前拥有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约为6万,其中100岁以上的老人172名,年龄最大的117岁。
合肥市老龄委综合处处长高光平向记者介绍,原来合肥最长寿的是119岁的“徐芦氏”,但是徐芦氏在2007年年初去世了。目前最为年长的,是居住在肥西县山南镇敬老院的孔玉成(女)老人,孔老1891年出生,今年117岁高龄。
在这172名百岁老人中,其中女性144名,占总人数的83.7%;有124名百岁老人生活在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及乡村等,占总人数的72%。高光平说,相比2006年的153名百岁老人,2007年百岁老人新增25名,净增19名,增长率为11%。
目前,合肥还有5名出生于19世纪的百岁老人。分别是1891年出生的孔玉成(女)老人,1897年出生的谢运贵(女)老人,1898年出生的沈训武(女)老人,1899年出生的彭尚仙(男)和朱老姐(女)两位老人。
记者还了解到,居住在肥西县桃花镇的罗瑞芳和陈先玉两位百岁老人,都是出生于1906年10月;瑶海区大兴镇仅一个东岗社区就有郭淑如和黄邦英两位百岁老人;肥西县铭传乡竟然同时拥有6位百岁以上的老人,可谓名副其实的“长寿之乡”。
新闻背景:省城出台政策确保老有所养 为更好地应对提前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和日益显著的老龄化现象,合肥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并且将优惠政策逐渐向高龄老人倾斜。
该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老龄工作组织,老龄委、老龄办、老年协(学)会等组织的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上下配合、城乡联动、部门协作的管理局面。
在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体系方面,该市基本建立了“居家养老为主、五保供养、福利补贴、城乡低保为辅”的经济供养体系。农村“五保”人员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中集中供养3000余名老人,对散居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年补贴1500元,确保老人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城市困难老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并有望将城市“三无老人”集中供养。
城镇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的合作医疗制度在该市全面推广。基本普及的社区老年卫生服务等为老人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例如蜀山区和庐阳区开展的老年慈善医疗卡,一些社区设立的“扶老门诊”等,都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老人看病就医。
合肥目前共发放市“敬老优待证”和省“老年人优待证”10万余份,使得老人在出行、旅游、住宿等方面享受了优惠。
此外,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在不断丰富。该市兴建改造5个区级老年活动中心、长丰县建成3000平方米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
在百岁老人方面,合肥不仅专门建立了全市百岁老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会重新普查核实;而且从1995年就开始发放30元/月的“高龄补贴”,后来涨到100元/月。从今年开始,合肥市将高龄补贴调高至200元/人,并且在年初一次性发放到老人手中。(文艺华、杨春艳、马启兵)(来源:中安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