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儿讨工资烧伤老板夫妇 获刑5年赔偿20多万元
水母网讯 为了替儿子要回工资,去年,莱阳一农民来到老板家中,将事先准备的汽油泼洒到老板夫妻身上及沙发上。日前,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以纵火罪,判处该农民有期徒刑5年。
2007年2月27日,为了要回儿子打工的“血汗钱”,莱阳农民赵某事先到加油站买了8.5元的汽油,来到儿子的老板周某家中,索要工资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赵某趁周某到卧室打电话之机,将携带的汽油泼洒在客厅沙发及地面上,周某见状上前阻拦,争夺过程中汽油又泼洒到周某身上。赵某用火机点燃汽油,致室内部分家具被烧毁、周某及妻子身上也燃起了大火,不同程度烧伤,赵某也被烧伤。案发后,赵某逃离现场。周某迅速报警,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周某及其妻子被救出。案发当日,赵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老板周某的伤情构成重伤,五级伤残;周某的妻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经法院调解,赵某自愿赔偿受害人周某夫妇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法医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23.8万元。
法官提醒:采取非法手段以“暴”制暴,不仅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能断送自己的前途。(记者刘海玲 实习生韩磊 通讯员夏威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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