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推广“湖南经验”
本报长沙讯 “今年高考将推广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分段公开征集志愿等录取方式”——教育部刚刚公布的2008年工作要点显示。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并列志愿、征集志愿属湖南首倡,它为考生赢得“第二高考”志愿填报出力不少,值得注意的是每年都有一些考生因没有理解从而没有利用好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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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2003年,我省并列志愿的系列政策出台。实行多个并列志愿的办法,即消除学校志愿之间的等次,全部改设为并列一志愿(其中本一批三个、本二批和高职专科五个)。同时实行多次征求志愿的办法,即在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学校志愿中不再设二、三志愿和学校服从志愿,而改为每批次一志愿录退完成后,对按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全省在统一的时间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再次向上线未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也设并列一志愿,并设学校服从志愿)。
由于降低了志愿填报的风险,考生敢于“跳起来摘桃子”。2007年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湖南省2879名600分以上考生,文科只有1人、理科只有12人未被录取,且其原因主要是考生志愿填报过高、专业不服从和自愿放弃录取。而推行“并列志愿”之前的2002年,6031名600分以上的考生中,有1003名未能进入本科一批投档。
值得注意的是,“并列志愿”并没有完全消除风险,最大的风险在于考生投档后,因种种原因被学校退档,这些被退档的考生不能再投到他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只能落到征求志愿,而此时一些好学校基本已经“吃饱”。
因此,确定科学、合理的投档比例,对考生录取至关重要。近几年,北大、清华等名校几乎都按要求将所投考生全部录取,省内高校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1以内,许多外省高校对已投的超过原计划数的考生通过追加计划予以解决,尽可能做到不退考生。
同时省级招办应及时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和协调,既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上学选择意愿,又要考虑高校对生源质量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投档比例,不断改进志愿设置,特别是增加专业志愿,尽可能减少“退档”现象,降低录取风险。记者胡力丰
潇湘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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