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赤峰1月4日消息(记者文伟赤峰台记者端木)近年来,赤峰市根据“十年九旱”的农业特点,积极发展设施农业这种避灾农业。2007年全市设施农业达到28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8%,实现增加值21亿元,农牧民人均从设施农业获得收入570元,占全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5%。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的60%的设施农业都来自赤峰。
据了解,从2007年起,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从过去每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2008年开始赤峰市将以每年10万亩的增长速度强力推进,南部旗县实现户均一个棚,到2010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70万亩,到2013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00万亩。届时农牧民人均从设施农业中获得收入2750元,占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