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到判决的那一瞬间,郁知非的脸色明显变了———2008年1月3日上午,郁知非案一审宣判: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这个判决的力度,似乎有点出乎郁知非事先的预料。
郁知非案的审判,原本应于去年的8月16日在安徽芜湖市中院进行,但由于郁知非的律师提出有新证人出庭,所以,一直延期了4个多月。
当天的审判,应在早上8点30分开始,但由于工作人员因交通堵塞迟到,开庭的时间推迟到了9点整。
法庭上亮相的郁知非看上去比较虚弱,里面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外面套着芜湖看守所的红色马甲。由于郁知非的腿部发病,所以法院方面允许他坐下听取判决书的宣读,只是在最后宣读到判决的核心部分时,郁知非按照法院的要求站了起来。整个过程进行得很简短,不到30分钟就结束了。
郁知非后来回忆说,当他在法庭上看到自己的妻子和弟弟时,原本想在判决宣布后和他们打上一个招呼,但怕妻子控制不住情绪流泪哭泣,所以放弃了这个想法。事实上,在这次判决过程中,无论是郁知非本人还是他的家属,表现得都很冷静,没有泪水,也没有激烈的争辩,虽然在接到判决的第一瞬间郁知非的脸色有些变化,但是他还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判决。
“在此之前,郁知非的家属早已将105万元人民币通过法院交还了,今天判决中的这30万罚款,有点出乎当事人事先的预料。”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在谈到4年的徒刑判罚时,他分析说:“其实郁知非案的判决可轻可重,只要涉案金额是在10万以上,就可以判5年以上的刑罚,按照郁知非案105万的金额,就算判郁知非10年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讲,郁知非的案件与其他社保案并无直接联系,而且后来我们也知道,围绕着这105万的问题,也存在着一定的争议,从刑罚上来看,如果判郁知非3年以下徒刑,那么就可以申请缓刑,但4年的徒刑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至少没有了缓期执行的可能。”
由于郁知非是从2007年1月2日开始被刑事拘留的,因此,在此次宣判之前他在拘留所被羁押的1年也将被计入服刑期。在3日早晨判决公布之后,郁知非的辩护律师刘瑄也在3日下午再次见到了郁知非本人,交谈中,郁知非也表示,虽然在法庭上听到判决的一瞬间有些缺乏思想准备,但是很快他还是接受了这一事实,他已经做好了在2011年1月3日结束刑期并出狱的思想准备。
郁知非和辩护律师目前还没有决定是否会就这一判决提出上诉。“按照法院的规定,最后的截止时间是1月13日,我们会在1月12日之前做出决定是否提出上诉。”在权衡是否会上诉的过程中,现年55岁的郁知非本人目前的身体状况也是一个重要的依据,毕竟,郁知非目前的身体状况并不理想,提出上诉对他的体力和精神的进一步消耗将无可避免。(记者姬宇阳)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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