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电(记者姜敏)沈阳市4日召开表彰大会,对李强、马富、冀成、耿力、张华英、宋建财6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进行表彰,其中沈北新区36岁农民李强(已牺牲)获得18万元奖金。
据沈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人士介绍,这是《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2006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沈阳市政府奖励的第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此次共颁发奖金34万元,是奖励额度最大的一次。
据了解,此次获得18万元奖金的李强,在2006年9月与药厂盗贼搏斗中英勇牺牲。当时,身为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崔公堡村村民的他与母亲发现村中一家药厂被盗,便穿着短裤、光着脚同母亲一起冲出门,制止这伙正往车上装东西的盗贼的不法行为。7名盗贼抡起棒子、铁锹向李强母子猛打猛砍。由于势单力薄,李强腿部被砍成骨折,头骨被打塌,倒在地上。李强母亲被打成肋骨骨折。虽经医院奋力抢救,李强终因伤势过重而牺牲。
据悉,按照修改后的《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市级表彰见义勇为人员颁发不低于3万元的资金,其中牺牲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不低于15万元的奖金。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