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专电 国资委昨日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以人为本、创建和谐企业的表率。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商业道德,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股东、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把握好三项原则,一是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二是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立足基本国情,立足企业实际,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三是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