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太原1月6日电(记者原碧霞)太原市日前出台规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参股广播电台和电视台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节目制作。
由太原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出台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中规定,在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非公有制经济可投资参股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节目制作。
该意见还规定非公有制经济可投资参股出版物印刷、发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开办户外、楼宇内、交通工具内、店堂等显示屏广告业务,可在符合条件的宾馆饭店内提供广播电视视频节目点播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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