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就表明,促进教育公平,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
第一,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教育公平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义务教育基本上已全面普及,比同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要高。高中阶段入学机会迅速扩大,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入学机会成倍增加。助学体系基本形成,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完成学业。教育收费和办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总的来看,我国教育公平的成效是显著的。
第二,教育公平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社会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教育领域中的反映,也与教育体制改革滞后有关。虽然我国教育公平的整体状况在不断改善,但目前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的师资和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小,部分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也缺乏有效的监管。社会公平环境优化了,教育公平增长空间就会加大;而教育公平程度提高了,社会公平水准也会随之提升。
第三,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战略选择。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牵涉面特别广,只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教育公平也是这样。必须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所谓促进教育公平要尽力而为,就是要求我们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所谓促进教育公平要量力而行,就是要求我们立足国情、因地制宜,让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推动农村同城镇、中西部同东部的教育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