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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员队伍不稳定,会对安全飞行留下隐患吗?CFP供图 |
山航的CRJ飞机。 |
累了也要飞?
民航业超时违规飞行多有存在,机师集体跳槽折射飞行安全隐忧
去年8月,民航总局出台规定:严格控制新成立航空公司运力增长,严格控制人机比,严格控制飞行员超时飞行,严格控制借人飞行,严格对老龄航空器的安全监管,严格机务维修人员的工时管理,严格对飞机置换的监管。
2007年6月16日凌晨,飞行员李峰给他的领导发了一条短信:这样飞太累了。我今天(15日)早上7:50坐车去(青岛)机场,9:00坐车去烟台,飞到23:40到青岛。
他的领导回短信说,这样飞行的还有其他人,也能克服困难。
但李峰还是提出了辞职。在这之前和之后的几个月里,李和他的11名同事,先后向他们供职的单位―――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航”)递交了辞呈,或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山航”因此向他们索赔7000多万元。
作为特殊职业,飞行员在上岗前和服务过程中,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由航空公司支付高额的培训费。因此,当飞行员辞职、跳槽时,都要对原东家进行一定的赔偿。业内的规矩是:飞行员的下家公司,将支付这笔不菲的赔偿费。
近年来,飞行员辞职,所引起的高额赔偿官司,时常见诸报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山航”政宣部部长王宏军认为,近年民航业的高速发展,尤其是民营航空公司的发展,以及飞行员人才紧缺,是飞行员无序流动的根本原因。一些民营航空公司用高薪从其他航空公司挖人。这导致“我们对飞行员不敢问,不敢管,飞行员队伍处于散乱状态。问了,管了,就要辞职”。
因此,“山航”企业规划发展部部长董钱堂警告说,长此以往,迟早要出事。
辞职引来高额索赔
是合理流动还是强行挖角?
2007年4月2日,“山航”飞行员代东和刘元最早提出流动申请。
过去,飞行执照有地域之分。2004年,民航总局将飞行执照换发为全国通用飞行驾驶执照,这使飞行员在不同航空公司间的流动成为可能。
按规定,飞行人员每年的流出比例控制在本单位飞行人员总数的1%以内。并按照申请、排队、公示等程序,在生产淡季时,才有可能获得流动。
代东和刘元的流动申请很快得到答复:2007年飞行员流动指标已经用完,只能等到明年再议。
之后,熊某、李某、肖某、丛某、张某等先后也都提出流动申请,在得到同样的答复后,提出辞职,他们在继续服务了1个月后,均辞职回家,并以公司违规安排飞行任务、超时工作、违反民航有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解除与“山航”的劳动合同。
他们举证称,公司经常超时飞行,存在不安全隐患。
2007年9月13日,范玮、胡庆等5名飞行员,以“山航”未按国家规定足额、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为由,直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在未得到答复后,也进入劳动仲裁程序。
“我们既不是申请流动,也不是辞职。我们是要求和山航解除劳动合同。”范某说,“因为山航违约在先。”
他们举证称,公司没有为他们买医疗保险,而且他们每月收入一两万元,但是公司为他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一两百元。
随后,这12名飞行员同时被“山航”反诉,并索赔7000多万元。理由是,因飞行员岗位特殊,公司每年为他们花费巨额培训费,当他们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对公司造成巨大影响,因此飞行员应当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
2007年12月份,飞行员们先后收到仲裁书,结果他们仍然要支付6000多万元的赔偿,平均每人五六百万元。
“面对山航这样的大公司,我们是弱者。”在拿到裁决书时,飞行员说,“这是恶意索赔,致使没有下家敢买我们,因此剥夺了我们就业的权利。”
飞行员和“山航”均不服裁决,上月,双方都向法院起诉对方。
超时违规飞行
现实中飞行员能够拒绝不安全飞行吗?
李峰等人从“山航”网页上,下载了他们近两年的飞行记录,并到青岛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刘元的飞行记录显示:2006年10月23日上午10:23,他和两名驾驶员一起,从烟台起飞,在西安、兰州、太原、青岛等机场降落、起飞,然后再从青岛起飞,原线返回,仍然在太原、兰州、西安等机场降落、起飞,直至晚上23:55返回烟台。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0小时。
而他从烟台机场到飞行员驻地,还需要半小时车程。
第二天早上7:58,他仍有飞行任务。机组的班车最早的一班于5:50发车,所以他至少于5:30起床。所以他休息时间不足6小时。
仅这两天的飞行就违反了民航总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的两个规定:第一,当飞行机组配备3名飞行员时,该值勤期内的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第二,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14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并安排在该值勤期与下一个值勤期开始时刻之间。
肖权提供的飞行记录显示,2006年5月9日到16日的8天时间里,他仅休息一天。而按照规定,在任何连续的7日内,对被安排了一次或者一次以上值勤期的机组,必须为其安排一个至少连续48小时的休息期。
李峰等7人提供的、经青岛市公证处公证的飞行记录显示,这样的违规行为较为常见。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山航”相关负责人称,飞行员提供的法律依据只是断章取义。“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体系,是否安全要从结果来看。”“山航”企业规划发展部部长董钱堂说。
董称,“山航”从1994年成立以来,已经连续13年安全飞行,并4次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安全飞行最高奖。“这在全国航空公司中是少见的,而且山航的安全生产在全民航业是排名前列的”。
“飞行员如果觉得飞行不安全,或者对某次飞行没有信心,他还可以拒绝飞行,这是他们的权利,事实上,他们也经常这样做。”董钱堂说。
按照规定,机长对飞机的安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飞行员如果没有信心,可以提出不执行。
但刘某、李某等人均称,保证了安全,获得了奖励,并不等于没有违规,也不等于不存在安全隐患。在“山航”,如果拒绝飞行往往会遭受处罚,他们都有这样的经历。
2006年8月18日,下午1点多,刘元赶往青岛机场,执行下午4:50的一次飞行。但由于飞机故障,航班延误,一直推迟到凌晨12点,才从青岛起飞,执行航班。公司要求机长刘某带一名年轻的副驾驶执行此次飞行任务。
刘某考虑到完成此次任务,要到第二日造成7点多钟,跨昼夜飞行时间长,体力精力消耗大,建议公司配备一名正驾驶,这样更有利于飞行安全,但遭到公司拒绝。刘某因此拒绝飞行。但第二天,他即被罚停飞一个星期。
刘元等人均称,违规飞行,给他们的飞行带来很大压力。再加上,他们飞的支线客机,50座或者70座,经常执行偏远机场和特殊机场,这些机场通常地形复杂,设备简陋,飞行安全压力更大。职业前途、安全压力等是他们辞职的主要原因。
高薪诱惑
“山航”:不安全飞行,并不是事实。
“不安全飞行,并不是事实。这只是他们为了辞职找的理由。”“山航”政宣部部长王宏军说。
董钱堂也认为,范玮等人提出的医保、公积金等问题,也是他们“为了辞职,不想承担赔偿费,而找的借口”。
“山航”在劳动仲裁的庭审中辩称,该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医保,而实行实报实销制度,是遵守山东省相关地方法规的,而“山航”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是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
董钱堂称,飞行员流动在业内早就不是新鲜事,而且在很多公司,如南航、东航、海航等,都曾出现飞行员辞职或者跳槽事件。
原因是,近年来,民航业发展迅速,尤其是2003年左右,国家民航总局批准成立鹰联、春秋和奥凯等民营航空公司,正式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民航领域,因此打破了民航业国有的垄断局面。
从2005年3月起,春秋、鹰联、奥凯等民营航空正式运营,对飞行员需求大增。我国飞行员都是各航空公司自己出钱培训,并无富余,更无市场。而且培养一名飞行员,不但费用昂贵,还至少需要5年到10年才能成熟。
因此,民营航空公司只有高薪挖人。这些熟练的飞行员,即使在换机型时,培养也容易得多,也节约培训费。这就是飞行员流动的最主要的原因。
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划,“十一五”期间,中国民航每年将增加100多架飞机,一架飞机就需要十几名飞行员,再加上飞行员的自然退休和身体状况等原因,每年国内航空公司都需要新增2000名至2500名合格的飞行员。
“安全、管理都是逐步完善的过程。即使我们完全解决了他们所提的问题,你看看他们会不会回来?”董钱堂认为飞行员辞职都是为了高薪。
董称,飞行员在辞职期间,下家公司每月给他们支付两三万元的生活补助,还有一张存了360万元的银行卡,作为补偿安置费。“他们(飞行员)不想承担赔偿费,想独自占有补偿费”。
近年,为了稳定飞行员队伍,“山航”出台了很多政策,如飞行员家属没有工作的,公司每月发放600元低保,并为她们缴纳养老保险。2006年,“山航”还规定,飞行员子女,无论什么学历,都可以安排到公司就业。
2007年11月份,“山航”进行了薪酬改革。改革前,“山航”飞行员的薪酬,在国内民航业属于中等偏下。改革后,飞行员平均工资上涨18%,其中机长上涨24%,飞行教员上涨16%.机长的年薪从原来的约45万元,上涨到约53万元,飞行教员的年薪从50万元,上涨到60万元。
据介绍,仅此一项,“山航”一年将增加2500万元的支出,而公司2007年的利润为4000万元。
“这次薪酬改革仅仅针对一线飞行员,连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都没有涨工资。他们的年薪也只有20多万元,是飞行员的一半,由此可见,我们的制度对飞行员是非常倾斜的。”王宏军说,“在国内,除了海航外,其他民航公司的一把手收入都不比飞行员高。你说,谁是弱者呢?”
无序流动
民营航空公司大挖国有公司飞行员?
但即使这样,与民营相比,“山航”以及较多国营航空公司,还有较大差距。
王宏军认为,国有航空公司制定工资,都必须依据国家相关制度,而民营公司不受此约束。这就是民营航空公司的工资优势。
正因为如此,最近几年来,东航、海航、南航等各大航空公司均出现飞行员频频跳槽的现象。
2004年6月,海航集团控股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14名飞行员集体向公司提交辞职书,投奔奥凯航空公司。
2004年7月至10月,国航西南分公司先后有5名飞行员递交辞职报告,要求解除劳动关系。2005年他们也加盟了民营航空公司。
2006年到2007年,海航有12名飞行员先后辞职,在经过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之后,双方仍然不服,据悉,飞行员的新、老东家正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另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11月,到2007年8月,仅经媒体报道的,东方航空公司,共有三四十名飞行员辞职。
2006年6月,东航青岛分公司7名飞行员因辞职,被公司的巨额索赔,因此,7人于东航上海总部绝食抗议,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飞行员都是从国有的、大企业向新成立的民营企业流动,而在其他行业,人才的流动都是小企业流向大企业。唯独飞行员队伍是反向的。”董钱堂说。
业内人士估计,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飞行员流动在2008年将可能更多。
而一名航校学员,仅在学校期间的培训费就高达70多万元。毕业后,到上岗前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此后每年的培训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从空军部队转业的飞行员,在上岗前,同样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费用昂贵的培训。
因此,飞行员辞职时,往往遭到公司的“天价索赔”。2007年5月,飞行员郑志宏向东航云南分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后被公司索赔1257万元。
对此,民航总局等五部委曾规定,飞行员的“新东家”要向旧东家支付费用。原则上以飞行员初始培训费70万元为基数,从飞行员参加工作开始,以年均20%的递增计算赔偿费用,最高计算10年,最高补偿费用210万元,45岁以后,从210万元开始,以70万元为基数,以年均20%递减计算补偿费用。
他们或通过法院判决,或两家公司协商后,最后赔偿多为100多万元,也有少数高达两三百元。
“高额索赔是想挽留他们,即使他们现在回来,我们还是欢迎。”“山航”负责人发出与其他航空公司相同的声音。
业内人士认为,向民营航空公司流动,对飞行员的发展并非好事,因为“他们都不是做长远的企业,他们不计运营成本,目的是吸引投资者,将来想把‘壳’卖给外资”。
辞职隐忧
飞行队伍不稳定会影响安全飞行吗?
肖权等飞行员认为,飞行员流动对民航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我们付出很大代价辞职,到了新的公司,必然更加珍惜新的工作岗位。而辞职事件,也必然使原公司反省,以改善他们的制度和管理,使企业更具有活力和竞争力。”肖权说。
但“山航”飞行部党总支部书记马宏生认为,近年,飞行员的无序流动,对航空公司的安全运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按照规定,飞行员流动,只有通过申请、排队、公示,在每年1%的指标范围内,而且在淡季时,由双方公司谈判、协商,达成协议后,才可与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但现在都是非正常流动,下家公司根本不浮出水面,造成劳动者与原公司之间的矛盾。”马宏生说。
这给民航公司的安全飞行带来很大压力。马宏生认为,现代飞机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了,而人为差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飞行员任何小的情绪波动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黑匣子原本是记录事故原因的,现在也同时用来监控飞行员的操作。
“现在,飞行员为了达到辞职的目的,想尽一切办法,找公司的缺陷,无疑分散了一定的精力。”马宏生说,“有的飞行员在飞行时,精神不是集中在飞行上。我们甚至发现,有人用无线电交流辞职的事情,如果他恰好没有听到地面指挥,可能会造成撞机等严重的事故发生。”因此,“我们对这种气氛很担心,但又无能为力”。
这气氛也给飞行员管理带来一定困难,比如在飞行员评级别时,只要达到规定的飞行时间的,不管技术是否达到标准,飞行员都要求升级。“在民航业,送人情就是送人命。但是现在如果不给他们升级,他们就会交辞职报告。所以为了飞行员队伍的稳定,到了时间就给他们升级,即使技术不合格的,也要升级,这对那些兢兢业业的飞行员也带来一定影响,因为他们看到,不兢兢业业也可以升级。这给飞行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民航总局也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停止了民营航空公司的审批,并限制现有民营航空公司的发展规模。
同时,严格控制新成立航空公司运力增长,严格控制人机比,严格控制飞行员超时飞行,严格控制借人飞行。
为了限制飞行员流动,最近,民航总局还召开了有关飞行员有序流动的会议,要求各航空公司,对并非两家公司达成协议的,不办理飞行员执照异地变更手续。
去年民航总局还对川航进行了处罚,该航空公司存在的一个问题即是人机比为4.2:1,而相关规定要求为8:1.
“我们并不想辞职,我们都在青岛安家十年了,房子买了,孩子读最好的学校,年薪三四十万元,我们不会为了多出十万元而辞职的。我们想了很久,还是辞职了,因为我们不满意山航的管理、企业文化,民营公司有相对宽松的氛围。”李峰说。
他们更想为自己寻求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作为一家国有公司,‘山航’有他特有的企业文化。比如,如果天气不好,飞机去别的机场‘备降’,公司为了飞机正点返回,不顾飞行员的休息,要求飞行员迅速返回。要求你为了公司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
更让他们不满的是,公司在小飞机的存留问题上,没有明确的方向。目前,“山航”已经减少了CRL机型的数量,他们面临着改装,即更换机型。而改装又将经过严格的培训。参加改装的飞行员,原有的待遇只保留半年,之后降级,飞行员收入因此受到很大损失。
“2004年初,公司要求一部分人,从CRJ改装到波音737,很多人不愿意去。”张宏说。张宏以机长中较高档,参加改装,几个月后,他就降为正驾驶的倒数第二档,共退了五六档。每年他与同期进入公司的、原来同级别的、未参加改装的同事相比,收入相差15万到20万元之间。
张宏称,别的公司,为鼓励员工改装,不仅保持原来的级别,还为飞行员增长30%的飞行补助,“因为改装是公司的需要,不能让员工承担损失”。此次辞职的12名飞行员中,有9名是飞CRJ机型的。
“CRJ只能飞支线,运营成本高,而且经常飞小机场,小机场设备落后,飞行员承担更多的飞行压力。”张峰说。
李峰、胡庆等人均称,对于西宁、攀枝花等机场,CRJ飞机的性能达不到机场运营相关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飞行员虽然多次提出,“但公司为了效益,还是持续运营了两三年”。
“公司营利困难,飞行员工资因此在全民航业是偏低的。就连某任领导,刚到任时,在大会上说,我们以前买的飞机,价格在全国是最高的。”肖权说,“但总公司属下分公司,如食品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每年都有丰厚的利润。公司领导和员工都有持股。这些公司挣的不都是总公司的钱?”
比如食品公司,普通员工最多可参股2000元,参股者第一年就分红1000元,第二年700元,第三年1000元。
飞行员认为,民营公司就不会出现这些情况,“因为航空公司是他们自己的”。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飞行员均系化名)
本报特派记者 鲍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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