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涨140 成都每月最低工资650元
成都最低工资标准出炉按行政区划分650元和550元两档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了,最高每月将上调140元!昨日,成都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市区每月最低650元
依据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等不同情况,成都市对全市现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市)县行政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650元 (每日31.07元)、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等两个档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调整为每小时7.10元、每小时6.00元等两个档次。
月最低650元 (每日31.07元)、小时最低7.10元,包括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
月最低550元(每日26.29元),小时最低6.00元,包括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
最高每月上调140元
成都市执行的新标准由原来的三个档次变为两个档次。旧标准中划分为580元/月、510元/月、450元/月,新标准取消一个档次。
由此,本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幅度,各区(市)县行政区域变化不同,成都市各区(县)行政区域内将出现每月上涨140元、100元、70元、40元等四种情况。
省市标准上月26日起同步执行
依据成都市政府的通知,新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2007年12月26日起执行。在成都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之前,2007年12月28日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就已公布,并从12月26日开始执行。在本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成都选用了最高档次的标准。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资处负责人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全省都是从2007年12月26日开始执行。成都用人单位2007年12月26日后已发工资、但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要进行补差。
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四川省总队:(028)86131176;成都市总队:(028)86647504。
本报记者 石莉芳
成都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涨幅
成都五城区、高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580元上涨到650元,上涨70元;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 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本的510元上涨到650元,上涨140元,涨幅最大;
彭州市 原本的510元上涨到550元,每月上涨40元;
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由原来的450元提升到550元,上涨100元。
省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调整前 成都调整后 四川调整后
一档 580元 650元 650元
二档 510元 550元 550元
三档 450元 / 450元
省市每小时工资最低标准
成都调整前 成都调整后 四川调整后
一档 6.40元 7.10元 7.10元
二档 5.60元 6.00元 6.00元
三档 4.90元 / 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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