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上海市政府在其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提及,“将研究制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购房政策”,1月3日,上海市房地资源局通过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书面回答记者,上海并不存在限制外省市来沪人员购房的政策。
上海市房地局在其书面答复中表示,按照国务院24号文件关于“加大住房需求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精神,上海正在积极贯彻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海房地产市场,不存在限制外省市来沪人员购房的政策。
之前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市政府在2007年12月27日发布的《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中,除了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等住房政策的具体实施作了明确规定外,还在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条款中提出“市房地、发展改革、公安等部门要研究制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来沪人员购房政策,合理引导跨地区购房”。消息一出,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业内人士看来,可能意味着上海在实行国家要求的楼市限制外资政策以外,还会进一步限制外地人的购房行为。
对此,不少专家还指出,这将对上海过旺的住房需求起到重要的压制作用,也将抬高外来入沪人员购房门槛,抑制炒房,甚至无形中抬高上海居住证的“身价”。(张竞怡) (来源:国际金融报)